首页›全部分类›现代言情›割尽皮肉救了丈夫的金丝雀100次后,这男人我不要了
“佚名”的《割尽皮肉救了丈夫的金丝雀100次后,这男人我不要了》小说内容丰富。精彩章节节选:我是天生皮仙姑,用我身上一寸皮与刚死之人同位置的皮肤调换,就可起死回生。我们家族有个规矩,一生必留一寸皮。一旦用尽,所有被救之人,都会在中元节化身活死人。陆挽风在庄园里养的99个金丝雀死了99次,我身上也缝缝补补99次——今天1号争风吃醋割腕,明天20号56号斗殴双杀,后天87号不得宠爱自刎……陆挽风总是把我拉到尸体前,淡淡命令。“你是正妻,拿出该有的气度,救活她。”她们知道死了还能活,更加肆无忌惮。我一身肌肤好似百衲衣般尽是缝补疤痕,陆挽风便更加失了兴趣。直到新来的那个金丝雀,知道陆家有秘术,为求他关注跳了楼。我捂住自己最后一块好皮,跪在陆挽风面前。“老公,求你不要逼我破了祖宗的规矩,真的会死人……”他淡然一笑,抬起我的下巴。“你老公这么受人喜欢,你该高兴才是,再说,这已是你这丑妇的唯一价值。之前99次都没事,何必拿这一次说事?”他扔来熟悉的匕首,和那块快被咬烂的木头。金丝雀们甚至习惯了割皮救人时的血腥,拿着瓜子围坐一旁品头论足。看着七月十五的血月,我凛然一笑。“好,我们家族欠陆家宿债已还清。下辈子,记得做个专情人!”...
来源:hyxcx 主角: 陆挽风胡娇娇 更新: 2025-08-16 01:56
【扫一扫】手机随心读
看过很多现代言情,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《割尽皮肉救了丈夫的金丝雀100次后,这男人我不要了》,这是“佚名”写的,人物陆挽风胡娇娇身上充满魅力,叫人喜欢,小说精彩内容概括:我是天生皮仙姑,用我身上一寸皮与刚死之人同位置的皮肤调换,就可起死回生。我们家族有个规矩,一生必留一寸皮。一旦用尽,所有被救之人,都会在中元节化身活死人。陆挽风在庄园里养的99个金丝雀死了99次,我身上也缝缝补补99次——今天1号争风吃醋割腕,明天20号56号斗殴双杀,后天87号不得宠爱自刎……陆挽风总是把我拉到尸体前,淡淡命令。“你是正妻,拿出该有的气度,救活她。”她们知道死了还能活,更加肆无忌...
偶尔听他和金丝雀们抱怨。
“太太那伤疤和肤色,好像癞蛤蟆,哪有你们可口!
好像这些伤痛是我自找的。
而契约上的手印,早在上一次施法后消失。
陆挽风发誓不会再用光我最后一寸皮肤,我便想在陆家过完今日生辰后离开。
毕竟第一个生辰,他买下全省我最爱的玉兰,只为博我一笑。
没想到陆挽风早把这个日子抛在脑后,更让我在生辰送出最后一块肌肤。
也亲手把自己和这一百只金丝雀送上死路。
只是这诅咒仍有唯一破解之法——
献皮人在中元夜远离获皮者千里之外,扛过一晚,她们顶多大病一场,诅咒便会失效。
心地仁慈的我迫不及待拿着契约和离婚协议,来到胡娇娇房外。
在深夜寒风中听了几个时辰他们的旖旎之音,才把陆挽风等出来。
“挽风,契约已满……
他却满脸陶醉,根本没听我的话,一把将这沓纸撒向天空。
“不人不鬼,身上还满是血腥之气,大半夜站在这,是要吓死我吗?
转身进了89号的房间,又是一场鏖战。
快活间根本没发现,这一次,我不走,你们就更别想活!
3.
第二天是为纳入新金丝雀举办的豪门盛宴,众人参加百回,已轻车熟路。
自从我施了三次法后,看见我身上的疤痕,陆挽风已嫌弃的不准我见客。
豪门一直流传陆太太重病卧床,无人得见。
他刚揽着胡娇娇上台发言,穿着红斗篷嫁衣的我,缓缓穿过红毯,走向他们。
看到我藏在斗篷下的身影,众人惊讶万分。
“陆太太这是好了?
“遮得这么严,不会得了什么传染病怕咱们看出来吧?
“人家陆总对太太一直好得很,听说找了一百副最珍贵的补药,哪会那么严重!
我冷笑着穿过风言风语,递上契约。
陆挽风终于看清我手里的东西,消失的血手印更让他眉头紧蹙。
继续阅读请关注公众号《西亚读物》回复书号【102684】
为您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