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我狼吞虎咽,三口两口就吃完了。她看着我吃,咯咯笑「慢点,别噎着。」
吃完了,她又倒了杯茶给我。
「明天你还来好不好?」她眨着大眼睛,「我让厨房给你留饭。」
从那天起,每天黄昏,我都去总督府后门。
不用进府,小铃铛会让丫鬟把食盒送出来。有时候是剩菜剩饭,有时候是特意做的吃食。
偶尔她也会偷跑出来,教我认字。
先教的是她的名字,然后是我的名字——她给我取的,叫阿默。默就是不说话的意思。
「阿默,你看,这个字像不像一只狗?」她指着纸上的字,「这是个犬字。」
我点头,在地上照着写。
「真聪明!」她拍手,「再教你一个。」
就这样,一个字一个字地学。虽然慢,但我都记住了。
后来我才知道,小铃铛每天偷跑出来,都要被她娘骂。说什么千金小姐,不该跟下人混在一起,更别说是个要饭的哑巴。
可她不在乎,照样天天来。
有一回下大雪,我等了很久,她没来。正要走,角门开了,她裹着斗篷跑出来,手里捧着个油纸包。
「阿默,给你。」
打开一看,是两个热气腾腾的烧饼。
「我被娘关在屋里,刚才才跑出来。饿坏了吧?」
雪花落在她的睫毛上,她伸手给我掸掉肩上的雪「快吃,吃完早点回去,天冷。」
那个冬天,因为有她,不怎么冷。
我把铃铛藏在怀里,贴着胸口。有时候夜里睡不着,就拿出来轻轻摇一下。
叮叮当当的,像她的笑声。
七月十五,鬼门大开。
这天早上,师父说总督府要出事。
我跟在他身后,推着收尸的板车往刑场去。车上放着白布、石灰、钩子,还有几口薄棺材。京城的规矩,斩首的罪犯,家里有钱的才能收尸。没钱的,就地挖坑埋了。
菜市口已经围满了人。
百姓们踮着脚尖往里看,有的还带着孩子骑在肩上。卖瓜子花生的小贩穿梭在人群里,生意好得很。
「听说总督大人勾结洋人,要谋反呢。」
「可不是嘛,昨儿个抄家的时候,搜出好几箱子西域乱贼的货。」
「活该!这些当官的,哪个屁股是干净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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